2025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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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出入及通行管理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行如下解读,请全体师生仔细阅读并共同遵守。
一、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
(一)问题: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校园内行驶?
符合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,经公安机关登记上牌,并在学院安全工作处完成实名登记备案后,方可进入校园行驶。严禁无牌、无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。
(二)问题:骑行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有哪些?
驾驶人不满十六周岁人员;
不遵守校园道路交通标识、标线,或并排占道行驶;
行驶中随意鸣笛,或行经人行横道时未礼让行人;
载物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,影响行驶安全;
驾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;
行驶中浏览电子设备、手持接听拨打电话,或佩戴耳机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;
逆向行驶,或故意以S型、Z型线路行驶;
超速行驶(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,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/小时);
其他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的驾驶行为。
(三)问题:电动自行车应在哪里停放?
必须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整齐停放,不得占用疏散通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、交通主干道、人行道、绿化带、操场等公共区域停放;
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宿舍区、教学区、办公区等室内场所停放;
禁止在消防通道、消防车登高操作地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。
(四)问题:可以在哪里充电?禁止哪些充电行为?
应在校园设置的集中充电区域使用智能充电桩充电;
禁止在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、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充电;
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宿舍、教室、办公楼等室内场所充电;
禁止飞线充电、私拉电线等违规充电行为。
(五)问题:违规停放、充电、骑行会有什么后果?
违规停放:首次警告,多次违规或严重影响通行将上锁、拖移、通报,车主需接受安全教育后方可领回;
违规充电:将严肃处理,引发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;
违规骑行:现场纠正并记录,情节严重者限制骑行并通报所在单位;造成事故的,车主将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。
(六)问题:平时使用电动自行车还应注意什么?
为车辆配备坚固锁具,尽量停放在监控区域;
定期检查刹车、轮胎、灯光等部件;
长期废弃的“僵尸车”将由学院统一清理。
(七)问题:共享电动车如何管理的?
共享电动车由专门第三方维护管理,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学院电动车管理规定做好运维调度,方便师生使用。
(八)问题:学校为什么要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秩序?
本学期开学以来,学院个人电动自行车和共享电动车增量很大,乱停乱放、堵塞道路、堵塞消防通道等乱象十分突出且屡禁不止,对学院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带来诸多隐患,严重影响了校园秩序和校园环境。
二、机动车安全驾驶
(一)问题: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?
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,取得合法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。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临时上路,须取得合法临时通行牌证;
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,严禁无证驾驶;
驾驶人应严格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,严禁准驾不符;
驾驶人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、文明驾驶。
(二)问题:哪些车辆被禁止进入校园?
严禁报废车、无牌无证车、出租车、教练车及非法改装车辆进入校园。
(三)问题:车辆进出和在校园内行驶的具体要求是什么?
进出校园时,须主动接受门卫查验,配合登记相关信息;
所有入校车辆须全程减速缓行,行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/小时,严禁超车;
校园内全域禁止鸣笛,营造安静校园环境;
不得在学院规定的限行道路行驶(执行紧急任务车辆除外);
课间及上、下课等学生人流密集时段,须主动避让学生,严禁与学生争道抢行;
严禁在校园内酒后驾驶、超载行驶,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校园管理规定;
严禁在校园内无证练车、试刹车,杜绝危险驾驶行为;
(四)问题:对于特殊车辆和管理违规有哪些特别规定?
校外单位车辆因公务、指导工作等需入校的,须提前联系院内相关单位,经学院同意并登记备案后,方可入校;
爱护校园交通设施,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,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;
装载危险化学品(含易燃、易爆或有毒物品等)车辆不得入校;装载超大、超重货物的车辆须由校内相关部门提前一天提出申请,经安全工作处批准后方可进入;
若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或不服从执勤人员指挥管理,安全工作处将视情节进行提醒、批评教育;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取消其车辆入校权限。
(五)问题:机动车在校园内应如何停放?
车辆须服从统一管理和指挥,停放在规划停车位内,严禁在主要道路、办公楼、教学楼、食堂、宿舍等门前车位以外地点停放,严禁占用禁行区、道路及消防通道;
学院大型活动和重要工作期间,安全工作处将根据需要划定临时停车地点,并实施交通管制;
停放后,驾驶人须拉紧手刹、关闭电路、锁好门窗,做好安全防护;
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停放过夜,确有特殊情况的,须提前向安全工作处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停放;
货运车辆载物出校时,须出具院内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,到安全工作处开具出门证,接受门卫查验后方可出校;无证明严禁出校。
(六)问题: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?
事故发生后,驾驶人须立即停车,第一时间救护伤员并拨打院内报警电话84576110和110报警服务电话,保护事故现场,不得擅自撤离或逃逸;
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。
校园安全,人人有责。让我们携手并肩、从自身做起,用实际行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共同守护文明有序、平安和谐的校园,为共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贡献一份力量!
安全工作处
2025年12月